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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共同移民政策的改革却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

Posted: Thu Mar 20, 2025 8:42 am
by roseline371274
纵观委员会和理事会为推动工具化一揽子计划中概述的减损措施所做的努力,可以说,在 2021 年底垄断了移民辩论的工具化叙事只是暂时被乌克兰的团结方式所掩盖。
尽管为逃离乌克兰的难民设计的保护计划受到欢迎(这理应受到赞扬),。这条路线可能有几个名字,例如“打击走私”、“打击工具化”或“加强移民管理能力”,但它的核心内容是一样的:将越境者限制在边境地区,并为成员国在定义不明确的危机情况下不尊重欧盟标准提供便利。

 
 
关于这一点,最高法院联合法庭过去曾排除在依据第 71 条作出的撤销判决 哥伦比亚号码数据 中适用该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 604 条第 4 款宣布绝对无效或尚未补救的中间无效,由此导致审判令或一审判决的无效(Cass. Pen.,SS.UU.,2006 年 4 月 11 日,XY,载于Cass. pen .,2006,3132)。尽管这一先例对该原则的适用性提出了负面解决方案,但是,从宪法法院的一项长期附带意见
中可以得出相反的论点,该法院承认所讨论的禁令在上诉问题上具有一般原则的地位(宪法法院,1974 年 1 月 14 日,第 3 号,Giur. cost .,1974,25)。 为了支持这一论点,我们不能忽视艺术这一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 628 条之二规定,最高法院的总检察长不属于有权提出执行请求的主体。考虑到这一主观限制,可以毫不夸张地推断,立法者通常否认公共利益与取消既判力的相关性,而将新形式的恢复原状视为一种专为被定罪/拘留者的利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无论如何,无论抽象上更可取的解决方案是什么,似乎都不能排除,在未来的应用环境中,法理学——考虑到补救措施的广度——将考虑支持不那么强制性的解决方案,扩大或限制在超国家层面确定的缺陷类型的基础上重新开始诉讼程序所依赖的对等改革的运作。